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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非全日制兼职助教公告

2026年08月17日 08:30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助教8人、动漫艺术设计专业助教3人、环境设计专业助教3,中国画、书法学专业4人,绘画专业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般要求有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具备本学科较全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按学校的非全日制助教标准发放工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818日至2026821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026年广州美术学院城市学院秋季学期非全日制兼职助教一览表》(附件1)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课程+姓名”。个人材料包括:

1.广州美术学院城市学院非全日制助教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明等材料;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证明材料;

8.个人代表作品;

9.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0.推荐信。

五、上课地点

广州美术学院城市学院荔湾教学区

六、考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面试组织: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5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七、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我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电话咨询请于工作日9:00-12:0014:00-16:00联系)

咨询电话:020-84017749



广州美术学院城市学院

202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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